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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部】:沈阳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沈阳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沈阳大学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13个,开设本科专业66个,各类在校生1.7万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学校战略布局和重点学科、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及项目需求,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实际,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2.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教育背景;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大学2018年博士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3.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或2018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外国语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涵盖英、日、俄、法等语种,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可不受此限制)。国外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4.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学术水平等条件划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分别提供相应待遇和政策支持:

1.第一层次

(1)具体条件:业绩成果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的海外留学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或艺术类专业博士;国家“双一流”高校及学科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基金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被引或SCI一区论文1篇;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2)提供待遇: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20万元;三年内毕业(或出站)的全日制博士(博士后),可申请享受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000元(共计7.2万元)的人才资助;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2.第二层次

(1)具体条件:国家“双一流”高校及学科毕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SSCI、A&HCI论文1篇;SCI、EI(期刊)、CSSCI论文2篇以上;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

(2)提供待遇: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10万元;三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博士,可申请享受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000元(共计7.2万元)的人才资助。可选择进入沈阳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2年,进站期间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沈阳市给予生活补贴、科研补助等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3.第三层次

(1)具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沈阳大学学科和专业发展方向的博士毕业生。

(2)提供待遇:三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博士,可申请享受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为期3年、每月2000元(共计7.2万元)的人才资助;原则上要求进入沈阳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2年,进站期间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沈阳市给予生活补贴、科研补助等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因所从事学科(方向)与学校相关分站支撑学科不一致而未能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如两年内完成相应科研成果,学校将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4.第四层次

(1)具体条件:博士后师资储备人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2)提供待遇:要求进入沈阳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2年。进站期间,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联合培养经费2万元,沈阳市给予生活补贴、科研补助等一次性资助经费5万元。对按期顺利通过出站考核的优秀博士可留校任教,并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招聘岗位需求详见《沈阳大学2018年博士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沈阳大学博士师资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报后连同个人简历及业绩材料(所有材料扫描后,按要求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邮件名称由以下信息组成:姓名+应聘专业。

应聘材料顺序:

1)《沈阳大学博士师资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需附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6)简历中列举的所有学术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2.招聘考核。招聘考核分为初审、试讲考核和综合评价三个环节,按照《沈阳大学博士招聘考核办法》进行。

3.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4.考察。体检合格后,学校将对其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名单在沈阳大学网站、沈阳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

6.报名时间:全年报名,分期考核。

五、有关问题说明

1.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提供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以及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等问题,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的申报岗位只能填报一个。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顺畅,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 在招聘考核工作期间,应聘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5.联系人:周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24-62268602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sydxrszp@163.com

                       

 

附件:1.沈阳大学2018年博士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2.沈阳大学博士师资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沈阳大学

                                                         2018331

招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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